绥宁县位于湖南省南部,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。总面积2899平方千米。总人口34万人(2003年)。绥宁县辖6个镇、5个乡、14个民族乡:长铺镇、武阳镇、李熙桥镇、红岩镇、唐家坊镇、金屋塘镇、东山侗族乡、鹅公岭侗族苗族乡、朝仪侗族乡、在市苗族乡、乐安铺苗族侗族乡、黄桑坪苗族乡、关峡苗族乡、长铺子苗族乡、党坪苗族乡、联民苗族瑶族乡、麻塘苗族乡、枫木团苗族侗族乡、河口苗族乡、竹舟江苗族乡、白玉乡、黄土矿乡、瓦屋塘乡、水口乡、梅坪乡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绥宁县位于湖南省南部,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。总面积2899平方千米。总人口34万人(2003年)。绥宁县辖6个镇、5个乡、14个民族乡:长铺镇、武阳镇、李熙桥镇、红岩镇、唐家坊镇、金屋塘镇、东山侗族乡、鹅公岭侗族苗族乡、朝仪侗族乡、在市苗族乡、乐安铺苗族侗族乡、黄桑坪苗族乡、关峡苗族乡、长铺子苗族乡、党坪苗族乡、联民苗族瑶族乡、麻塘苗族乡、枫木团苗族侗族乡、河口苗族乡、竹舟江苗族乡、白玉乡、黄土矿乡、瓦屋塘乡、水口乡、梅坪乡。